西安市税务局 市税发[1994]43号 西安市税务局转发《关于进口货物征收增值税、消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西安市税务局西安市税务局转发《关于进口货物征收增值税、消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市税发43号
西安市税务局转发《关于进口货物征收增值税、消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市税发43号
全文有效
现将陕西省税务局陕税发10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国税发155号《关于进口货物征收增值税、消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抄件转发给你们,对通知第四条 所称的清理进口货物有关政策性减税、免税规定问题,国务院国发88号文件作出了规定,请一并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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