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陕政办发明电[2011]33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2011年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2011年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陕政办发明电33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2011年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陕政办发明电33号
全文有效
2011年5月31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省政府决定召开2011年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视频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定于2011年6月2日上午9:00召开。主会场设在省地税局(西安市甜水井街28号)九楼视频会议室,分会场设在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视频会议室。
二、会议内容
总结去年以来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对2011年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表彰2010年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
三、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监察厅、省综治办、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审计厅、省工商局、省政府法制办、省军区、省通信管理局负责同志,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二)分会场: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地税局、国税局、公安局、财政局、宣传部、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院、检察院、监察局、综治办、人民银行各分行、审计局、工商局、政府法制办、各军分区等部门负责同志,各设区市和各县(市、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通知并组织好本市及各县(市、区)参会人员准时参会。
(二)请省级有关部门于6月1日下午15时前将参会人员名单传真至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地税局)。
(三)请陕西日报社,陕西电视台,陕西人民广播电台派记者参加会议并组织报道。
联系人:王 体
电 话:029-87636438 62998836(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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