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5 13:28:47

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号
全文有效
2019.12.1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统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9号),决定对《德宏州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纳税及缴款期限的规定》(德宏州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予以全文废止。
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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