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5 12:43:59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 汇府发[2015]7号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等级分级范围及税额标准的通知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等级分级范围及税额标准的通知
汇府发7号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等级分级范围及税额标准的通知
汇府发7号
全文有效
2015年7月28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派驻机构: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黔府发13号)及《关于调整各市(州、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税额标准的批复》(黔府函199号)要求,结合本辖区经济发展情况和税收征管实际,重新对我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等级分级范围及税额标准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等级分级范围及税额标准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对于一宗土地坐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土地等级范围内的,应本着从高原则,按高一级的土地纳税等级(高一级的税额标准)确定。
二、对于土地等级划分边界路段外侧的土地,除有注明的外,按高一级的土地纳税等级(高一级的税额标准)确定。
三、不易划分的土地及路段,由遵义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并予以确认。
四、本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原《遵义市汇川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等级分级范围及税额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1:遵义市汇川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等级分级范围及税额标准
一、一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纳税额24元)
(一)澳门路-上海路东段(澳门路与上海路交汇处至上海路与香港路交汇处)-香港路南段(上海路与香港路交汇处至香港路与北京路交汇处)-北京路西段(香港路与北京路交汇处至北京路与澳门路交汇处)-澳门路所围土地及边界路段外侧土地。
(二)广州路(广州路与深圳路交汇处至广州路与厦门路交汇处之间路段两边临街部分)。
(三)珠海路(珠海路与人民路交汇处至珠海路与南京路交汇处之间路段两边临街部分)。
(四)南京路东段(南京路与厦门路交汇处至南京路与深圳路交汇处之间路段两边临街部分)。
(五)苏州路(苏州路与南京路交汇处至苏州路与上海路交汇处之间路段两边临街部分)。
(六)北海路(北海路与南京路交汇处至北海路与上海路交汇处之间路段两边临街部分,含体育馆内经营用地)。
(七)上海路东段(上海路与宁波路交汇处至上海路与石板街交汇处之间路段两边临街部分。
(八)石板街(石板街与上海路交汇处至石板街与香港路交汇处之间路段两边临街部分)。
(九)宁波路(宁波路与上海路交汇处至宁波路与南京路交汇处之间路段两边临街部分)。
(十)昆明路(昆明路与香港路交汇处(含盛邦地标楼)至昆明路与大连路交汇处之间路段两边临街部分)。
二、二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纳税额18元)
(一)上海路(香港路与上海路交汇处至雨水路与上海路交汇处)-雨水路(雨水路与上海路交汇处至雨水路与凤凰路交汇处),沿凤凰路过洗马桥-洗马路(洗马桥与洗马路交汇处至洗马路与汕头路交汇处)-汕头路(汕头路与洗马路交汇处至汕头路与温州路交汇处)-温州路(温州路与汕头路交汇处至温州路与西安路交汇处)-沈阳路(沈阳路与西安路交汇处至沈阳路与人民路交汇处)-人民路(天津路与人民路交汇处至人民路与深圳路交汇处)-深圳路(人民路与深圳路交汇处至深圳路与南京路交汇处)-大连路(大连路与深圳路交汇处至大连路与北京路交汇处)-北京路(大连路与北京路交汇处至北京路与香港路交汇处)-香港路南段(北京路与香港路交汇处至香港路与上海路交汇处)所围土地除一级土地外的土地及边界路段外侧土地。
(二)洗马南路(防空洞处至洗马桥临街部分)。
(三)中华北路(金狮山巷至澳门路临街部分)。
(四)成都路临街部分。
(五)长沙路临街部分(含长沙路汽车城)。
(六)官井隧道至汕头路与温州路交汇处临街部分。
三、三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纳税额12元)
银杉路(大连路与银杉路交汇处至银杉路与东联线交汇处)沿东联线、重庆路至重庆路铁路桥,重庆路铁路桥向西北方向、沿市政府住宅一区至二区后山山脉向西至燕子岩、经喇叭河至遵崇高速公路,沿遵崇高速公路至西安路与遵崇高速公路桥交汇处,从西安路与遵崇高速公路桥交汇处沿西安路至沈阳路与温州路西侧沿线及秦皇岛路至小龙山,经小龙山过遵崇高速公路,沿大坡山、响塘湾、大龙山至洗马南路防空洞处,从洗马南路防空洞处至凤凰中路汇川区与红花岗区交汇处沿凤凰山(汇川区与红花岗区分界中心线)至金狮山巷,沿中华北路至澳门路路口,从澳门路路口沿北京路、大连路至银杉路所围土地除一、二级土地外的土地及边界路段外侧土地(包括山上经营用地,不包括山脉、河流、高速公路边界外侧土地)。
四、四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纳税额6元)
(一)城区范围内除一至三级以外的其他土地。
(二)高桥镇集镇范围内所属土地(东至河溪村半坎组、西至泥桥村、南至干田村及新舟村、北至鱼牙村接九节滩河边水文站处);董公寺镇集镇范围内所属土地(东至311县道公路,西至兰海高速G75,南至沿红村九节滩,北至青檬高速公路);高坪镇集镇范围内所属土地(东至联丰村周家湾,西至双狮村白岩沟,南至董公寺和平村牌坊,北至鸣庄村桅杆);泗渡镇集镇范围内所属土地(东至步政村小河湾组,西至幸福村白果树组,南至上坝村大厂沟组,北至观坝村红旗组、幸福村永红组、麻沟村河口组);板桥镇集镇范围内所属土地(东至板桥村汇塘组、西至娄山关村娄关组、南至板桥社区尧湾组、北至板桥村高坎组);团泽镇集镇范围内所属土地(东至扁担山、西至和平村中山、南至团泽居白云寺、北至宋家坡)。
(三)董公寺镇田沟村沿311县道(原绥遵老路)边界及外侧500米内生产经营用地。
附件2:遵义市汇川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分级税额表
(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土 地 等 级 征 税 范 围 每平方米 年纳税额 一级 1.澳门路-上海路东段(澳门路与上海路交汇处至上海路与香港路交汇处)-香港路南段(上海路与香港路交汇处至香港路与北京路交汇处)-北京路西段(香港路与北京路交汇处至北京路与澳门路交汇处)-澳门路所围土地及边界路段外侧土地。 2.广州路(广州路与深圳路交汇处至广州路与厦门路交汇处之间路段两边临街部分)。 3. 珠海路(珠海路与人民路交汇处至珠海路与南京路交汇处之间路段两边临街部分)。 4.南京路东段(南京路与厦门路交汇处至南京路与深圳路交汇处之间路段两边临街部分)。 5.苏州路(苏州路与南京路交汇处至苏州路与上海路交汇处之间路段两边临街部分)。 6.北海路(北海路与南京路交汇处至北海路与上海路交汇处之间路段两边临街部分,含体育馆内经营用地)。 7.上海路东段(上海路与宁波路交汇处至上海路与石板街交汇处之间路段两边临街部分。 8.石板街(石板街与上海路交汇处至石板街与香港路交汇处之间路段两边临街部分)。 9.宁波路(宁波路与上海路交汇处至宁波路与南京路交汇处之间路段两边临街部分)。 10.昆明路(昆明路与香港路交汇处(含盛邦地标楼)至昆明路与大连路交汇处之间路段两边临街部分)。 24元 二级 1.上海路(香港路与上海路交汇处至雨水路与上海路交汇处)-雨水路(雨水路与上海路交汇处至雨水路与凤凰路交汇处),沿凤凰路过洗马桥-洗马路(洗马桥与洗马路交汇处至洗马路与汕头路交汇处)-汕头路(汕头路与洗马路交汇处至汕头路与温州路交汇处)-温州路(温州路与汕头路交汇处至温州路与西安路交汇处)-沈阳路(沈阳路与西安路交汇处至沈阳路与人民路交汇处)-人民路(天津路与人民路交汇处至人民路与深圳路交汇处)-深圳路(人民路与深圳路交汇处至深圳路与南京路交汇处)-大连路(大连路与深圳路交汇处至大连路与北京路交汇处)-北京路(大连路与北京路交汇处至北京路与香港路交汇处)-香港路南段(北京路与香港路交汇处至香港路与上海路交汇处)所围土地除一级土地外的土地及边界路段外侧土地。 2.洗马南路(防空洞处至洗马桥临街部分)。 3.中华北路(金狮山巷至澳门路临街部分)。 4.成都路临街部分。 5.长沙路临街部分(含长沙路汽车城)。 6.关井隧道至汕头路与温州路交汇处临街部分。 18元 三级 银杉路(大连路与银杉路交汇处至银杉路与东联线交汇处)沿东联线、重庆路至重庆路铁路桥,重庆路铁路桥向西北方向、沿市政府住宅一区至二区后山山脉向西至燕子岩、经喇叭河至遵崇高速公路,沿遵崇高速公路至西安路与遵崇高速公路桥交汇处,从西安路与遵崇高速公路桥交汇处沿西安路至沈阳路与温州路西侧沿线及秦皇岛路至小龙山,经小龙山过遵崇高速公路,沿大坡山、响塘湾、大龙山至洗马南路防空洞处,从洗马南路防空洞处至凤凰中路汇川区与红花岗区交汇处沿凤凰山(汇川区与红花岗区分界中心线)至金狮山巷,沿中华北路至澳门路路口,从澳门路路口沿北京路、大连路至银杉路所围土地除一、二级土地外的土地及边界路段外侧土地(包括山上经营用地,不包括山脉、河流、高速公路边界外侧土地)。 12元 四级 1.城区范围内,除一至三级以外的其他土地。 2.高桥镇集镇范围内所属土地(东至河溪村半坎组、西至泥桥村、南至干田村及新舟村、北至鱼牙村接九节滩河边水文站处);董公寺镇集镇范围内所属土地(东至311县道公路,西至兰海高速G75,南至沿红村九节滩,北至青檬高速公路);高坪镇集镇范围内所属土地(东至联丰村周家湾,西至双狮村白岩沟,南至董公寺和平村牌坊,北至鸣庄村桅杆);泗渡镇集镇范围内所属土地(东至步政村小河湾组,西至幸福村白果树组,南至上坝村大厂沟组,北至观坝村红旗组、幸福村永红组、麻沟村河口组);板桥镇集镇范围内所属土地(东至板桥村汇塘组、西至娄山关村娄关组、南至板桥社区尧湾组、北至板桥村高坎组);团泽镇集镇范围内所属土地(东至扁担山、西至和平村中山、南至团泽居白云寺、北至宋家坡)。 3.董公寺镇田沟村沿311县道(原绥遵老路)边界及外侧500米内生产经营用地。
6元 附件3:原遵义市汇川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等级分级范围及税额标准(废止)
土 地 等 级 征 税 范 围 每平方米 年纳税额 一级 澳门路-上海路东段(澳门路东侧与上海路南侧分界中心点至上海路南侧与香港路西侧分界中心点)-香港路南段(上海路南侧与香港路西侧分界中心点至香港路西侧与北京路北侧分界中心点)-北京路西段(香港路西侧与北京路北侧分界中心点至北京路北侧与澳门路东侧分界中心点)-澳门路所围土地及边界路段外侧土地(不包括澳门路东侧与上海路南侧分界中心点至上海路南侧与香港路西侧分界中心点路段外侧土地)。 24元 二级 1.上海路(香港路西侧与上海路北侧分界中心点至雨水路北端路口西侧)-雨水路(雨水路北端路口西侧至雨水路西侧与凤凰北路北侧分界中心点、过洗马桥)-洗马北路(洗马桥西侧与洗马北路东侧分界中心点至洗马北路东侧与天津路东侧分界中心点)-天津路(洗马北路东侧与天津路东侧分界中心点至天津路东侧与人民路东侧分界中心点)-人民路(天津路东侧与人民路东侧分界中心点至人民路南侧与深圳路西侧分界中心点)-深圳路(人民路南侧与深圳路西侧分界中心点至深圳路西侧与南京路北侧分界中心点)-大连路(大连路西端路口南侧至大连路西侧与北京路北侧分界中心点)-北京路(大连路西侧与北京路北侧分界中心点至北京路北侧与香港路东侧分界中心点)-香港路南段(北京路北侧与香港路东侧分界中心点至香港路东侧与昆明路南侧分界中心点)-上海路(香港路西侧与上海路北侧分界中心点)所围土地除一级土地外的土地及边界路段外侧土地。 2.洗马南路防空洞处至洗马桥临街部分。 3.凤凰中路临街部分。 4.中华北路金狮山巷至澳门路临街部分。 5.成都路临街部分。 6.长沙路临街部分(含长沙路汽车城)。 18元 三级 银杉路至东联线,经银杉路与东联线交汇处沿东联线、重庆路至重庆路铁路桥,重庆路铁路桥向西北方向、沿市政府住宅一区至二区后山山脉向西至燕子岩、经喇叭河至遵崇高速公路,沿遵崇高速公路至西安路与遵崇高速公路桥交汇处,从西安路与遵崇高速公路桥交汇处沿西安路至泥桥驾校,经泥桥驾校沿秦皇岛路至小龙山,经小龙山过遵崇高速公路,沿大坡山、响塘湾、大龙山至洗马南路防空洞处,从洗马南路防空洞处至凤凰中路汇川区与红花岗区分界中心点沿凤凰山(汇川区与红花岗区分界中心线)至金狮山巷,沿中华北路西侧至澳门路南端路口,从澳门路南端路口沿北京路、大连路南段至银杉路所围土地除一、二级土地外的土地及边界路段外侧土地(包括山上经营用地,不包括山脉、河流、高速公路边界外侧土地)。 12元 四级 城区范围内,除一至三级以外的其他土地。 董公寺镇、高坪镇、泗渡镇、板桥镇、团泽镇所属土地。 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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