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5 12:25:54

国家税务总局铜仁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铜仁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铜仁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铜仁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铜仁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铜仁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铜仁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铜仁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全文有效
2018年7月5日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关要求,经清理确认,现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文号 发文日期 1 铜仁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达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公告 铜仁市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3年第3号 2013年12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铜仁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政策解读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关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部署,确保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做好机构改革前后政策的平稳衔接,制定本《公告》。
二、公布目录范围
本公告公布的文件针对截至2018年7月4日前,原铜仁市地方税务局单独制定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
本公告共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份。


附件:

[*]铜仁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达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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