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州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州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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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州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全文有效
2019-1-31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工作,现根据省局要求,将我局2018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坚决贯彻组织收入原则,严格依法征税,应收尽收、无税禁收。一是以拓展产业发展为突破,解决企业发展难题。州、县(市、区)局领导班子成员继续带头走访企业,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及时了解民营企业的痛点和难点,积极为企业的营销发展出谋划策,不断激发企业发展活力。二是完善税收收入质量管理措施和评价办法,州、县(市、区)局定期召开税收收入质量分析会议,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管。坚决遏制提前征收、延缓征收、转引税款和虚收空转、摊派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税收征收质量。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依法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我局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对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逐项进行了再清理,对依法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明确了审批条件程序、期限,持续加强后续管理。二是确保审批质量和时效,推行行政审批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制度,积极推行网上行政审批,全州共有5832笔涉税事项备案在网上受理,纳税人通过网上申请领用发票22832户次,共为纳税人节约办理时间约30%。三是切实加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事中事后监管,明确开展后续监管工作的流程、后续核查措施、结果处理等内容,实现取消行政审批事项与过程监管的无缝衔接,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同时,通过绩效考核、执法督查等方式,对后续管理进行跟踪问效。四是开展各类检查和督导,确保在实际工作中做到精简审批事项的申报材料、减少无谓证明、落实审批时限“零超时”的要求。
(三)提高税务行政审批效能。一是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提高服务质效,避免纳税人多次跑、多头找,以及出现排队拥挤现象,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二是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机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进行论证,将审批的事项全部纳入政务中心。推进“前后台一体化”进程,前移税收管理事项至办税服务厅,纳税人进厅办理涉税业务从申请到办结全程只需“跑一次”。三是严格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制度,履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四是加强督促协调。确保行政审批事项接到位、放到位、管到位、服务到位。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 “接、放、管、服”行为,避免行政审批事项出现“一放了之”和“一放就乱”的局面。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健全税务行政决策机制。一是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州税务局工作规则》、《中共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州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等制度,明确了重大决策的主体、权限、程序和责任,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将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违纪案件处理等关系重大公共利益和纳税人切身利益的工作全部纳入重大决策范围,确保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二是及时对州局机关议事协调机构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根据机构改革各部门及人员变动情况,对原州国税、原州地税机关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并全部撤销,科学、合理调整并建立新机构,确保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转,提高议事决策的质效。
(二)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作用,建立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使用管理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事前内部层级执法审核。进一步规范税收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提高税务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一是完善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纠错问责等制度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发生重大违法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必须严肃问责、依法追究。二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通过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和投诉途径接受社会的监督。三是加强内部监督。建立了严格的监督制度,不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和执法督察工作。成立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税务总局《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省局《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工作指引(1.0版)》开展税收执法考评及责任追究。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统一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按照《贵州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规定规范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统一自由裁量权的范围、标准和幅度,切实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涉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8年,州局对各县(市、区)局办税大厅、税务分局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督导检查,重点对税务执法程序的是否规范、法律法规适用是否准确、文书使用是否规范、档案管理是否规范、是否统一规范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并将执法一线对《贵州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标准提出的修改意见及时向省局进行反馈,促进制度的不断完善。
(二)积极推广税收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一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继续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探索集成三项制度与税收日常执法事项,结合权力和责任清单明确的税收执法事项,把三项制度的具体要求嵌入到每一项税收执法事项之中,保证每一个税收执法事项从依据到过程到结果均符合三项制度有关公开、规范、合法的要求。二是在9个县(市、区)局办税服务厅安装了高清摄像头,实现对办税环境和服务的全程监控。整合原国、地税执法记录设备,购买配齐用于税务稽查、税收执法的电子设备,对执法过程中的关键环节、重要节点,执法过程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构建两间高标准询问室,配备有多角度高清摄像头、电视机、对讲机、手机信号屏蔽装置、温度湿度显示仪、报警器等设备,对制作询问笔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全程监控。
(三)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加大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的信息公开力度,推行税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办税窗口服务水平。大力推行一窗式管理、一站式服务、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减化办税流程,优化税务行政许可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方便纳税人办理。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公开税收政策、涉税事项和办税流程,共计公开3205件次。
四、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合理配备执法力量。激发人才活力,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目前,全州税务系统共有21名干部通过司法考试,其中6人获得A证,15人获得C证;21人中有7人为系统公职律师调整充实到了州、县两级法制岗位工作。建立法律顾问联系点制度。对现有21名系统内部法律顾问干部集中使用,统筹分配,定点联系到9个县(市、区)局,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指导参与县(市、区)局重大决策、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等工作。建立使用台账,用活法律人才,有效解决部分基层单位法律人才匮乏问题。加强新进公务员执法资格考试工作,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为98.96%,税收执法岗位的人员均取得了税收执法资格。
(二)加强执法保障和规范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一是防止税务系统内部人员违反规定过问、干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确保行政审批公正廉洁,根据税务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及责任追究有关规定,建立《税务机关内部人员过问审批事项办理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完善税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未经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三是统一税务执法资格证的发放登记管理,对原地税人员持有的由地方政府制发的执法资格证件进行清理上缴。未取得执法资格证件的人员,须通过总局统一组织的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后在予以发放。税务检查证等其他税务执法证件的办理必须以取得执法资格证为前提。
五、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面向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采取多渠道、多形式面向全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法律六进”为载体,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等开展税法讲座、税法咨询等活动63次。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优势,利用网络、手机等载体,建立黔西南州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更新税收政策法规,提高法制宣传的时效性、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积极发挥“纳税人学堂”作用。一是针对企业财务人员开展培训,规范财务人员建账做账,讲解税会差异点,提升财务人员报送涉税资料的质量。各县(市、区)局“纳税人学堂”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培训。二是针对增值税简并税率、个人所得税改革等纳税人对最新政策不清楚的情况,对相关税收政策、申报表的填写申报、网报等事项共举行了20场次5000余人次培训,确保纳税人懂政策、能开票、会申报。三是州局党委统筹组织全州9个县(市、区)局及州县乡三个层级领导班子深入民营企业实地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并联合州县两级工商联分别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广泛听取、收集问题和建议,现场为企业解答税收政策问题72条。
(三)税务系统内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开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加强各种通用法律法规及税法的学习宣传,坚持以讲促学、以用查学、以考督学的学法机制,学习宣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新颁布、新修改的法律法规,着力培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完善学法制度机制,把宪法和相关法律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州局领导干部集中法制学习4次,各县(市、区)局领导干部集中法制学习4次。州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法治讲座2次。对内开展税收法规知识专题培训14场,培训税务干部900人次,确保干部懂业务、能辅导、会操作。借助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软件、普法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的在线学习、考试,激发了全体工作人员的学法热情,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储备和法治意识。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二是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
(二)突出工作重点,完善监督制约。发挥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内部监督制约作用,维护税法公平、公正,切实保护纳税人权益。重大执法决定向社会公开,扩大监督面。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一是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改革行政复议体制,积极探索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二是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三是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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