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5 12:10:11

[12366]140001117 在仅有与房产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文本、没有不动产销售发票的情况下是否属于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在仅有与房产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文本、没有不动产销售发票的情况下是否属于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40001117

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签订合同的当天即为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与房产开发商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合同后,即使没有取得不动产销售发票,也应当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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