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川地税发[1995]49号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机动车辆实行统一完税标志的通告》的通知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机动车辆实行统一完税标志的通告》的通知
川地税发49号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机动车辆实行统一完税标志的通告》的通知
川地税发49号
全文有效
为做好一九九五年度车船使用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我局将通过有关宣传工具发布《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机动车辆实行统一完税标志的通告》,现将《通告》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广为宣传。
附件: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机动车辆实行统一完税标志的通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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