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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5 12:02:28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办函[1996]53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等级税额的批复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等级税额的批复
成办函53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等级税额的批复
成办函53号
全文有效
你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的请示》(成地税发95号)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你局请示,请你局具体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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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办函[1996]53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等级税额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