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5 11:46:26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川地税函[1999]375号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信寻呼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帐簿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信寻呼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帐簿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川地税函375号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信寻呼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帐簿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川地税函375号
全文有效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信寻呼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帐簿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685号)转发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经了解,国信寻呼的财务核算集中在省公司,因此,我省国信寻呼的资金帐簿贴花,应集中在四川省国信寻呼有限责任公司的所在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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