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5 11:45:58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川地税函[1999]402号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检发“九七本地网帐务系统”邮电专业发票票样的通知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检发“九七本地网帐务系统”邮电专业发票票样的通知
川地税函402号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检发“九七本地网帐务系统”邮电专业发票票样的通知
川地税函402号
全文有效
鉴于省邮电管理局将在全省范围内启用“九七本地网帐务系统”,原有票样不能满足业务需要,经研究决定在邮电发票中增加“四川省电信业务发票”[川地税IV(117)号](具体票样附后)。该票的印制、管理程序仍按川地税发201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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