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川地税稽[1999]224号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关于统一地方税务稽查对外执法文书的通知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关于统一地方税务稽查对外执法文书的通知
川地税稽224号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关于统一地方税务稽查对外执法文书的通知
川地税稽224号
全文有效
1999年12月16日
各市、地、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
随着“大稽查”在全省的实施,稽查广度,深度得到有效提高,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地影响力日益扩大,稽查人员所负有的法律责任也日益加重,依法治税,严格治税,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稽查职责已刻不容缓,为此,我局决定在全省地税系统内统一稽查对外执法文书。《四川省地方税务稽查工作使用文书目录》及其稽查对外执法文书的统一式样,业经全省稽查工作会议讨论修改,现印发你们。请各地从2000年1月1日起依照印发的统一式样使用稽查对外统一文书。一些地区由于文书印量过大,需要推迟使用统一文书的,应向我局申请备案。各地在使用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