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4 13:46:54

税收优惠政策 二、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税收优惠政策
二、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一)政策内容
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三)政策施行时间
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四)办理方式
备案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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