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4 13:43:28

税委会[2000]2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文莱的原油适用优惠税率的通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文莱的原油适用优惠税率的通知
税委会2号



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已于1999年底到港的文莱原油(合同号:广石化99XM2SU710A737HK、高桥99XM2SU710A283MY-1上海、99XM2SU710A283MY-2宁波)准予按优惠税率纳税。自2000年1月1日起,对原产于文莱的原油均按优惠税率计征进口关税。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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