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s Archiver
论坛
›
吉林
› 财政部 税委会[2012]4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的通知
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4 13:26:12
财政部 税委会[2012]4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的通知
财政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的通知
税委会4号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4月1日起,对液晶显示板等4个税目商品进口关税暂定税率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部分商品进口暂定税率调整表
附件:
部分商品进口暂定税率调整表.xls(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财政部 税委会[2012]4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