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函[2010]38号 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改进政务信息和调研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改进政务信息和调研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地税函38号
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改进政务信息和调研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地税函38号
全文有效
2010年4月1日
各县、区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单位、局内各单位:
政务信息、调研具有代领导传言、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和沟通工作情况、促进工作任务完成的作用。根据2010年全市地税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抓好全市地税系统政务信息和调研工作,现对改进政务信息、调研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2010年政务信息和调研工作的任务
市局局内各单位每个月至少完成2篇政务信息,每年至少完成2篇调研文章。市局领导每年至少完成2篇调研文章。各县、区地税局和市局直属单位每月至少被市局采用5条政务信息,每季度至少被市局采用1篇调研文章。
二、简化政务信息、调研文章的报送和采用程序
各县、区地税局和市局直属单位、局内各单位直接将政务信息上报到市局网站后台,然后由办公室负责审核确定是否发布。不再使用纸质审批 程序。涉及全市地税系统和市局比较重大、带有全局性的政务信息以及各地典型经验的信息,需要向省地税局、市委办(信息科)、市政府(信息办)、市电子政务网报送的,单独用纸质文件编发《内江地税信息》或《内江地税工作专报》,报市局领导审核签发后发送。
政务调研文章通过FTP/办公室/上报市局政务调研文件夹途径报送市局,市局办公室以纸质文件编发《税收研究》,经局领导审核签发后发送。
三、改进政务信息、调研通报和稿酬兑现办法
市局按月通报政务信息和调研采用情况,并按市局有关文件每季度支付一次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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