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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发[2010]103号 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税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税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通知
内地税发103号

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税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通知
内地税发103号
全文有效
2010年11月17日
各县、区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分局、稽查局、专业管理办公室:
为进一步深化作风效能建设,优化税收征管和纳税环境,转变工作作风,为纳税人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氛围,促进我市纳税环境的有效提升,市局要求全市地税系统各级机关要按照省地税局和市委、市政府对作风效能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局提出的“一三三”工作思路,以“依法强化征管、落实税收优惠和优化纳税服务三项并举,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为主题,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督查督办为手段,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式,落实保障措施,改进机关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能,促进作风效能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工作制度落到实处
要深入贯彻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AB岗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各项制度和有关工作规章的具体内容,增强可操作性和易监督行,不断规范机关行政行为,加强内部运行管理,再造办事流程,提高行政效率,改善服务质量,规范权力运行,实行分权和流程制约,形成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行政权力正确、规范行使,以制度保障和推进行政问责工作的正常开展。要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不定期开展作风效能检查和明查暗访,采取多种形式创建群众评价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诉求交办督办机制,明确受理、办理、督查、反馈及责任处理等职能,方便群众投诉、提出建议和对机关工作的监督,切实提高群众诉求的办理效率和效果。要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以责任追究为手段督促其它四项制度的有效落实。今后各单位凡是在作风效能建设方面发生问题,一律要按照责任追究制度对照检查,按规定实施惩处。
二、加强纳税大厅建设,拓展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容,提高人员素质
各级地税机关要大力推进各纳税大厅基础设施建设,有步骤地更换和增添各纳税大厅服务设施,健全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效能、丰富服务内容、规范服务行为。各单位要加强纳税大厅税款征收员的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各项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职业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塑造良好的服务形象。对受到投诉或违纪违规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予以惩处。
三、健全上下班制度和请假、外出制度,严肃工作纪律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上下班制度,健全请假和外出公示制度。一是要坚持上下班考勤制度,对无故迟到或早退的人员要适时进行通报和批评,对经常迟到和早退的要按照纪律规定予以惩处。二是各级人员请假要严格依照规定权限请假,未按照请假权限请假休息的,一律按旷工处理。上班期间外出的人员要按照规定向上级主管请假,并在公示牌上注明去处,否则按无故早退处理。三是各级办税大厅要严格执行上下班规定,税款征收员不得在下班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请假外出必须按规定执行,并且本岗位必须安排其他人员代岗。上班期间,各办税大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纳税人的办税活动,要热情、和蔼地为纳税人服务。如违反工作规定,受到纳税人投诉,必须按照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四、认真执行着装规定,注重仪容仪表,塑造良好形象
一是各单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着装风纪,执行公务时必须按规定穿着税务制服。二是全市地税系统直接从事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税务稽查工作的人员和市、县(区)局直接从事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收、税源管理、税务稽查的工作人员应按规定着装,临时聘用、相对固定的从事税收征管、稽查的助征员,由各单位配发一套工作服。三是税务人员着装要统一规范,必须成套穿着,不准制服、便服混穿,不准不同季节的制服混穿;春秋装要与夏装长袖衬衣配穿,系税务领带;帽子与衣服的穿戴要一致;鞋子颜色式样与衣服的搭配要协调;着冬装、春秋装时佩戴硬肩章,着夏装时佩戴软肩章,硬、软肩章不得混戴,帽徽佩戴要端正。四是为了着装整齐一致,季节换装时间由市局根据本地区气温变化情况,统一发出换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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