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地方税务局 绵地税发[2011]109号 四川省绵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简并发票种类统一发票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省绵阳市地方税务局四川省绵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简并发票种类统一发票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绵地税发109号
四川省绵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简并发票种类统一发票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绵地税发109号
全文有效
2011年5月20日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科学城地方税务局,市局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简并发票种类统一发票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地税发31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为了确保新版发票换版工作的顺利推进,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新版发票从2011年6月1日起逐步启用,旧版发票使用时间截止2011年9月30日。请各地接通知后认真做好税收发票使用的计划工作,确保发票在正常使用的同时减少损失。
二、市局将在5月下旬组织通用机打发票自开票软件的培训,培训对象为各局发票管理人员和计算机系统管理人员,具体培训时间将另行通知。各地在市局培训后自行组织本单位的三级培训,请各单位做好组织工作。
三、各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简并发票种类统一发票式样”工作的学习和宣传。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简并发票种类统一发票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地税发31号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稽查局,扩权试点县(市)地方税务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142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统一式样发票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648号)要求,现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简并发票种类统一发票式样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征科处)反映。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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