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4 12:37:07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及《“全程网上办”清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及《“全程网上办”清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及《“全程网上办”清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全文有效
2018年7月5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委省政府、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广安市税务局”)编制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和《“全程网上办”清单》,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是指纳税人办理《“全程网上办”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可全程在四川省网上税务局办理,无需到主管税务机关现场办理。
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和《“全程网上办”清单》详见广安市税务局官网。广安市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和网上税务局业务优化情况,对清单适时进行调整并在官网公布。
同时,纳税人可通过官网查阅“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报送资料、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方式及流程等内容。
三、本公告自2018年7月5日起施行。各区(市)县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按本公告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全程网上办”清单.xlsx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xlsx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及《“全程网上办”清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