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4 12:36:29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关于各县(区)局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关于各县(区)局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关于各县(区)局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8年7月20日
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攀枝花市各县(区)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正式挂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文件对县级税务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要求,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统一制定各县(区)税务局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现就有关税收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县(区)税务局包括: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东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西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仁和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米易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盐边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统称各县(区)税务局。
二、原各县(区)国家税务局、各县(区)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所在地税务局名称开展工作。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文件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三、原各县(区)国家税务局、各县(区)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的工作由所在地税务局承继,尚未办结的事项由所在地税务局办理,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
四、原各县(区)国家税务局、各县(区)地方税务局承担的税费征收、行政许可、减免退税、税务检查、行政处罚、投诉举报、争议处理、信息公开等事项,在新的规定发布实施前,暂按原规定办理。
五、涉及原各县(区)国家税务局、各县(区)地方税务局的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职责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所在地税务局承担。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对原各县(区)国家税务局、各县(区)地方税务局和所在地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六、启用新的税务检查证件。原四川省攀枝花市国家税务局、四川省攀枝花市地方税务局制发的有效期内的税务检查证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按原规定需要向原各县(区)国家税务局、各县(区)地方税务局分别报送资料的,相同资料只需向所在地税务局提供一套;按原规定需要在原各县(区)国家税务局、各县(区)地方税务局分别办理的事项,同一事项只需向所在地税务局申请一次。
八、纳税人在全职能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系统可统一办理原国税、地税业务,实施“一厅通办”“一网通办”“主税附加税一次办”。12366纳税服务咨询不再区分国税、地税业务,实现涉税业务“一键咨询”。
九、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东区税务局通讯地址为: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839号;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东区税务局人民街办公区通讯地址为:攀枝花市东区人民街374号。联系电话:0812-6770823。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西区税务局通讯地址为:攀枝花市西区苏铁中路266号,联系电话:0812-5558166。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仁和区税务局通讯地址为: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联通街69号;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仁和区税务局宝兴北街办公区通讯地址为: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宝兴北街6号。联系电话:0812-2917292。
国家税务总局米易县税务局通讯地址为:米易县攀莲镇安宁路78号;国家税务总局米易县税务局新民巷办公区通讯地址为:米易县攀莲镇新民巷76号,联系电话:0812—8174559
国家税务总局盐边县税务局通讯地址为:攀枝花市桐子林镇西城街94号;国家税务总局盐边县税务局西城街办公区,通讯地址为:攀枝花市桐子林镇西城街103号。联系电话:0812-8654745。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通讯地址为: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99号,联系电话:0812-6771001。
特此公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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