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4 12:35:18

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 关于机构改革中稽查有关工作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
关于机构改革中稽查有关工作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关于机构改革中稽查有关工作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8年7月5日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于2018年7月5日正式挂牌。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绵阳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绵阳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合并后名称变更为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以下简称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点设在绵阳市游仙区沈家坝街8-7号,邮政编码为:621000,联系电话:2911020。
二、原绵阳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绵阳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的行政印章停止使用,启用新的行政印章,以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名称开展工作。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文件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三、原绵阳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绵阳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立案检查的未结案件,统一由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承接,按照原检查范围继续办理。
四、以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为主体受理和处理新的涉税举报案件。原绵阳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绵阳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未处理完毕的举报案件,由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续办相关工作。
五、启用新的税务检查证件。原绵阳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绵阳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制发的有效期内的税务检查证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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