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4 12:31:09

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税务局关于各县(区)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税务局关于各县(区)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税务局关于各县(区)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
全文有效
2018年7月20日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巴州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恩阳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南江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通江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平昌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各县(区)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正式挂牌。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各县(区)税务局有关税收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地方税务局、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地方税务局、四川省南江县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南江县地方税务局、四川省通江县国家税务局、四川省通江县地方税务局、四川省平昌县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平昌县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原各县(区)国税局 、地税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各县(区)税务局名称开展工作。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文件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二、原各县(区)国税局 、地税局税费征管的工作由各县(区)税务局承继,尚未办结的事项由各县(区)税务局办理,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
三、原各县(区)国税局 、地税局承担的税费征收、行政许可、减免退税、税务检查、行政处罚、投诉举报、争议处理、信息公开等事项,在新的规定发布实施前,暂按原规定办理。
四、涉及原各县(区)国税局 、地税局的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职责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各县(区)税务局承担。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对原各县(区)国税局 、地税局和各县(区)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五、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按原规定需要向原各县(区)国税局 、地税局分别报送资料的,相同资料只需向各县(区)税务局提供一套;按原规定需要在原各县(区)国税局 、地税局分别办理的事项,同一事项只需向各县(区)税务局申请一次。
六、纳税人在全职能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系统可统一办理原国税、地税业务,实施“一厅通办”“一网通办”“主税附加税一次办”。12366纳税服务咨询不再区分国税、地税业务,实现涉税业务“一键咨询”。
七、各县(区)税务局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一)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巴州区税务局通讯地址为:巴州区巴州大道中段289号;通佛路办公区通讯地址为:巴中市巴州区通佛路6号。联系电话:0827-5223285。
(二)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恩阳区税务局通讯地址为:恩阳区曾家坝置信国际社区15栋(舜联大厦)7楼;登科路办公区通讯地址为:恩阳区登科路23号。联系电话:0827-3368553。
(三)国家税务总局南江县税务局通讯地址为:南江县南江镇光雾山大道滨河东路101号;城庙路办公区通讯地址为:南江县南江镇光雾山大道城庙段551号。联系电话:0827-8269676。
(四)国家税务总局通江县税务局通讯地址为:通江县诺江镇城南新村226号;南街办公区通讯地址为:通江县诺江镇南街58号。联系电话:0827-7221764。
(五)国家税务总局平昌县税务局通讯地址为:平昌县江口镇信义大道4号;新平街办公区通讯地址为:平昌县新平街西段82号。联系电话:0827-6222532。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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