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川税协发[2018]27号 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转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转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
川税协发27号
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转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的通知
川税协发27号
全文有效
2018.11.08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中税协发020号,以下简称《中税协认定办法》)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办法(2015年修订)>的通知》(川税协发18号)相关条款与《中税协认定办法》不一致的,按中税协要求执行。
二、我省对A级、AA级、AAA级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标准按《中税协认定办法》附件1明确的考评项目评分。其中“经营规模及业绩”按我省现行标准执行,即起点指标为:
等级
年度经营收入
(万元)
执业税务师人数
(人)
注册资本
(万元)
A级
200
6
30
AA级
800
9
60
AAA级
1500
11
100
税务师事务所年度经营利润发生亏损的不予评定等级税务师事务所。
三、各税务师事务所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意见及建议,请及时与省税协联系,联系人:董艳霞,联系电话:028-85482376。
附件:关于印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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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印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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