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税务局、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税务局、巴中市医疗保障局致广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的一封信
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税务局、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税务局、巴中市医疗保障局致广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的一封信
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税务局、巴中市医疗保障局致广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的一封信
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税务局、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全文有效
2019.10.20
尊敬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
一人有病万家帮,互助共济奔小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国家惠民政策的具体体现。城乡居民积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是有效抵御疾病风险和切实解除后顾之忧的重要途径。为确保全市城乡居民人人知晓缴费标准、缴费渠道及缴费方式,我们温馨提示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关注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并及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各位缴费人,巴中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已于2019年10月开征,缴费标准为250元/人·年,缴费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您可以选择的缴费方式包括:一是委托代缴。在征缴期内,可根据各乡镇的安排,在集中时间段内委托当地社区村组代缴。二是银行代收。可通过农信社(农商行)、邮储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四川天府银行、达州银行各网点及其手机APP、自助服务终端、网银等平台办理缴费业务。三是银行代扣。即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实现银行扣缴,“一劳永逸”地解决好以后年度缴费问题。四是税务征收。可通过四川省税务局非接触式缴费渠道(含四川税务电子税务局、天府e税APP、“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办理缴费业务,或直接到当地办税服务厅缴费。五是微信扫码缴费。可通过微信扫描工商银行医保缴费二维码进行缴费。
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如果银行端或税务非接触式缴费系统提示无参保缴费信息,可能是您的身份证号码、姓名与系统数据不一致,请及时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籍地医保经办机构补正完善参保登记信息后再缴费。
您应当知道的缴费政策还包括:一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不缴费,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代缴。二是2020年度内出生的新生婴儿,在出生当年90天内其父母参加医保的,可享受医保待遇,其父母未参加医保的,不享受医保待遇。超过90天应申报参保登记并缴费,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未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医保待遇。三是异地务工人员和在外求学的学生凭参保地社保或医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可不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无市外参保证明的,应在户籍地参保缴费。四是刑满释放、军转退役、婚姻迁入、回乡落户的大中专学生等人员可在落户后及时申请参保缴费,未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相应医保待遇。
如您对缴费方式不清楚,请及时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如您对缴费政策有疑问,请详细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祝您身心康健、阖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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