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4 11:31:15

广东省税务局 粤税三字[89]第54号 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对拨改贷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复函

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对拨改贷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复函
粤税三字第54号

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对拨改贷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复函
粤税三字第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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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银行对企事业单位搞基本建设,由原来的财政拨款改为现在的银行贷款,对这类拨改代合同,同意你局意见,照章 征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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