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柠萌语税”之抗疫篇(38):微信缴社保,一次不用跑
本帖最后由 子宁 于 2020-7-23 11:55 编辑四川税务微信号:sichuanshuiwu
重要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五十四条规定: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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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有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小伙伴,要抓紧了哦!
今天来给大家讲讲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电子税务局申报操作。
视频讲解,一看就懂
http://mpvideo.qpic.cn/0bf2eaaamaaasiado26lafpfaigdayqaabqa.f10003.mp4?dis_k=a55ba7eed2c8e3e18b35de0d00eb886a&dis_t=1590475804
来源:泸州税务
四川税务
微信号:sichuanshui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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