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3 13:24:02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国税发[1996]97号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深圳市绿林园艺有限公司种植收入给予免征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深圳市绿林园艺有限公司种植收入给予免征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深国税发97号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深圳市绿林园艺有限公司种植收入给予免征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深国税发97号
全文有效
1996年3月7日
福田征收分局:
你分局《关于对深圳市绿林园艺有限公司种植收入给予免征增值税的请示》(深国税福发8号)已悉。根据深税发25号和深国税发372号通知的规定,同意对该公司的种植收入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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