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3 13:06:38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深地税发[1997]168号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邓伟忠违纪问题的通报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邓伟忠违纪问题的通报
深地税发168号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邓伟忠违纪问题的通报
深地税发168号
全文有效
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邓伟忠,男,广东省深圳市人,1968年12月出生,1986年10月参加工作,高中文化程度,1994年9月从原深圳市税务局第四分局分配到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现任第一检查分局7科科员。
1993年9月邓伟忠到深圳市上海西服联营公司查帐,发现该公司有偷漏税行为,随即要按规定对该公司进行罚款,后来该公司财务部长王德本和总经理商量后,送给邓现金人民币3000元,处理人头马酒2瓶(按93年价共360元),三个五烟4条 (按93年价共320元),邓据为已有。1995年7月邓又以自己要结婚为由,再一次向深圳市上海西服联营公司索要人民币700 0元,订做西服三套(该公司定价合计人民币3974元)。邓伟忠两次收取深圳市上海西服联营公司钱、物(折价)合计人民币14654元,事发后,邓本人向该公司退还了全部财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第五条 、第十五条 和市局《税务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及处罚办法》第三条 之规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邓伟忠行政记大过处分一次;扣发1997年全年奖金(含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责成在一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作书面检讨,并通报全系统。
邓伟忠违反税务干部纪律,受到严肃处理,这个教训是极为深刻的。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不注重政治学习,放松了对自己世界观的改造。身为税务干部,本应秉公执法,廉洁自律,严格遵守税务干部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地税的良好形象,但由于邓平时强调基层业务工作多,学习时间少,而放松了政治学习。市局下发的廉政规定虽然强调反复学习,还进行了考试,但他却只是满足走过场,敷衍了事。这是他犯错误的主要原因。二是他受一切向钱看的思想影响比较深,存在着侥幸心理。邓伟忠在1993年接受该公司财物时,本应该向组织汇报,但由于受金钱的诱惑较深,加上“东窗”尚未发,以为事情已经过去了,随即又产生了第二次索要的邪念。这就充分说明邓走上犯错误的道路不是一念之差,而是较长时间受“向钱看”思想影响在行动上的必然反映。三是扭曲了的“人生观”、“价值观”支配了他的行为。邓伟忠说“看到自己的朋友,同学和同事有的并不比我本事大,但钱比我多,心里不平衡”,由于有以上错误思想作祟,所以产生了一种“不要白不要,要了也白要,白要谁不要”的实际行动。
全体税务干部和职工都要认真吸取邓伟忠违纪问题的教训,严格遵守国家税务总局和市局下发的有关廉政建设的规章 制度,从点滴小事做起,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维护地税形象,各单位要利用政治学习时间,组织干部职工以邓伟忠为反面典型,从中认真总结、查找本单位有无类似情况,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在本重现。各级都要以扎实的工作,出色的成绩迎接省行风检查、香港回归和党的“十五”大的召开。
此通报传达到全体税务干部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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