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3 12:58:08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粤国税发[1997]264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代码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代码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粤国税发264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代码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粤国税发264号
全文有效
省局《关于在普通发票上增加印制发票代码的通知》(粤国税发210号)下发后,部分地方反映发票种类的划分不够具体,不便于计算机管理。经研究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发票种类:发票种类在原有5大类的基础上增加两类,“6”代表发票换票证,“7”代表出口专用发票。发票如需分细类的,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详见附表(附后)。
二、为便于计算机检索,调整普通发票代码的编排顺序,发票代码中原第七位代表发票的种类更改为代表发票的类别,原第八位代表发票的类别改为代表发票的种类,其他发票代码编排不变。
三、对印有企业名称的发票,各地可根据实际不情况,在发票中增印字轨,用以区别不同企业的发票和避免重号。字轨的编排由各地自行确定。
四、斗门县的区域代码为“041”。
附件:发票种类代码
附件:(1):发票种类代码:
“1”表示商品销售发票;
“2”表示工业加工修理修配发票;
“3”表示收购发票;
“4”表示其他收入发票;
“5”表示税务机关统一发票;
“6”表示发票换票证;
“7”表示出口专用发票;
(2)补充代码:
“A”表示水费发票;
“B”表示电费发票;
“C”表示书店销售发票;
“D”表示汽车摩托车维修业发票;
“E”表示拍卖典当行销售发票。
“F”表示矿产品销售发票;
“G”表示农林牧鱼产品销售发票;
“H”表示砖瓦灰石沙和工业用泥发票;
“I”表示广东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发票;
“J”表示粮食饲料加工发票;
“K”表示拍卖典当行收购发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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