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3 12:44:23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穗地税发[1998]153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上市股份制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一九九七年度派息分红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上市股份制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一九九七年度派息分红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的通知
穗地税发153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上市股份制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一九九七年度派息分红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的通知
穗地税发153号
全文有效
1998年6月29日
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各区、县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我省上市股份制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一九九七年度派息分红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的通知》(粤地税办发55号)转发给你们,请参考省局发文中所附《粤上市公司、基金一九九七年度派息分红预案及扣缴个人所得税统计表》的有关资料对本单位负责经管的上市股份制公司、基金管理公司1997年度分红派息方案进行审核,督促企业按规定及时,足额地将个人所得税扣缴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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