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粤国税函[1999]72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圳海洋石油企业的普通发票代码编印问题的批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圳海洋石油企业的普通发票代码编印问题的批复
粤国税函72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圳海洋石油企业的普通发票代码编印问题的批复
粤国税函72号
全文有效
1999年3月15日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我市海洋石油企业普通发票代码编印问题的请示》(深国税发55号)悉。经研究决定,深圳海洋石油企业跨地区使用的发票代码的编排,第一至第三位用“003”表示,其它代码按省局粤国税发210号、264号、318号、361号文的有关规定编制。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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