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3 12:26:12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穗地税发[1999]236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
穗地税发236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
穗地税发236号
全文有效
1999年6月18日
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各区、县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粤地税发124号)转发给你们,根据市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地方税务系统税务登记系列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地税发206号)第二点要求,请各单位积极协助做好这次地方税务登记换证工作,由市局税务登记分局具体组织落实。有关表证单书仍使用我市地税系统的规范文书。
希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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