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3 12:22:47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粤地税发[1999]190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税收罚款入库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税收罚款入库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粤地税发190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税收罚款入库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粤地税发190号
全文有效
1999年8月13日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税收罚款入库制度的通知》(国税发128号)转发给你们。省局明确:
一、该通知所提到的“税收罚款”是指因偷税、逃税、骗税、抗税和逾期未缴税款而加收的滞纳金及处以的罚款,不含税务违章行为的罚款。
二、希望各地接通知后加紧布置落实,并在9月15日之前将检查情况上报省局计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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