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粤地税发[1999]197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发票统一式样的通知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发票统一式样的通知
粤地税发197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发票统一式样的通知
粤地税发197号
全文有效
1999年8月20日
各市、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统一发票式样(见附件一、二)下发给你们。该发票一式五联,第一联:存根联;第二联:发票联;第三联:财务记帐联;第四联:业务副本联;第五联:保费通知单,规格为18.4CM×13.2CM,发票联使用无碳复写水印纸印刷。请各地按发票管理有关规定予以监制。
附件:(略)
1.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支)公司保险费发票
2.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支)公司保险费发票(电脑机外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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