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穗国税发[2000]546号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定期定额税收管理哲行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定期定额税收管理哲行办法》的通知
穗国税发546号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定期定额税收管理哲行办法》的通知
穗国税发546号
全文有效
现将《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定期定额税收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在“双定”管理过程中所涉及的有关文书格式,现随《办法》附上,请各单位按此统一格式自行印制。
附件:
1.《纳税人应纳税营业额申请核定表》格式;(略)
2.《纳税人经营情况典型调查表》格式;(略)
3.《核定定期定额纳税通知书》格式;(略)
4.《纳税人变更应纳税营业额审批表》格式;(略)
5.《核定定额调整通知书》格式;(略)
6.《定额复核意见书》格式;(略)
7.《停止定期定额纳税的通知书》格式;(略)
8.《“双定”营业额审批表》格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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