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3 11:38:02

广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穗计城[2002]68号 广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取消市旅业交通建设附加费的通知

广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广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取消市旅业交通建设附加费的通知
穗计城68号

广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取消市旅业交通建设附加费的通知
穗计城68号
全文有效
2002年7月12日
市地税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取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财综24号)的精神,市旅业交通建设附加费于2001年6月1日起停止征收,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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