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3 11:34:36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穗地税发[2002]297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大力开展个体工商户建帐和强化查帐征收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大力开展个体工商户建帐和强化查帐征收工作的通知
穗地税发297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大力开展个体工商户建帐和强化查帐征收工作的通知
穗地税发297号
全文有效
2002年11月14日
各征收管理分局,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力开展个体工商户建帐和强化查帐征收工作的通知》(粤地税发165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意见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征收单位应根据稳步推进、重点突破、讲求方法、注重实效的要求,在通知规定的重点范围内,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一定数量的建帐和查帐征收业户,继而逐步推开。
二、以业户自愿为原则,大力推行中介机构代理建帐、记帐工作。
三、请各征收单位在11月25日前将近几年开展个体工商户建帐和强化查帐征收工作的书面总结交到市局税政二处,内容包括:1.建帐的户数,包括建简易帐和查帐征收的户数 ;2.推行建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3.对推进个体工商户建帐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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