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粤国税发[2003]59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防伪税控系统推广及金税二期完善与拓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防伪税控系统推广及金税二期完善与拓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国税发59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防伪税控系统推广及金税二期完善与拓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国税发59号
全文有效
2003年4月7日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推行防伪税控系统和金税工程二期完善与拓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函139号)有关精神,省局制定了《广东省防伪税控系统推广及金税二期完善与拓展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经全省金税工程工作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广东省防伪税控系统推广及金税二期完善与拓展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防伪税控系统按时全面覆盖我省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金税工程二期完善与拓展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确保2003年6月30日前将全省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2003年7月1日起,废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用的手写版专用发票;金税工程二期完善与拓展涉及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能严格按照总局规定的时间进度要求,于2003年6月30日前全部安装调试完毕,2003年7月1日全面投入运行。
二、工作任务
(一)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推广工作
1.2003年6月30日前,全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
2.2003年7月1日起,全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废止所用的手写版专用发票。
(二)金税工程二期的完善工作
1.2003年5月1日全省全面运行网络版防伪税控税务端软件。
2.2003年3月底前完成防伪税控发行、发售系统分开运行及配备符合网络化运行要求的专用设备。
3.2003年6月30日前做好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税务端软件的安装调试工作。
4.2003年6月30日前完成红字专用发票稽核软件的安装调试工作。
5.2003年7月底前完善涉嫌违规发票查处流程有关软件及监控台软件的安装调试工作。
(三)金税工程二期的拓展工作
1.2003年6月30日前完成发票内部管理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工作。
2.2003年6月30日前完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工作。
3.2003年6月30日前完成增值税纳税评估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工作。
4.2003年6月30日前完成成品油零售环节增值税管理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工作。
三、实施步骤及具体要求
(一)网络版防伪税控税务端软件的全面运行
防伪税控税务端软件由现行单机运行的DOS版升级为网络版,是新旧开票系统数据兼容运行的基础,也是我省恢复推行新的大容量IC卡开票系统的前提条件,是我省金税工程二期工作启动的关键。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和工作安排,网络版软件的推行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防伪税控推广压力较大的广州、佛山、江门、中山、东莞等5个地市(以下简称第一批地市)第一批安装,珠海、汕头2市(以下简称第三批地市)第三批安装,除上述7市外的其它地市(以下简称第二批地市)第二批安装。在新的系统安装之前,各地需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准备工作:
1.运行设备的准备
(1)地市局运行网络版防伪税控税务端软件所需的中间件应用服务器硬件和相应的操作系统及应用服务器软件,由省局负责统一配置,并于2003年3月25日前发放到各地。
(2)防伪税控网络化运行后新增设岗位所需的工作站由各地自行调配解决,目前一些防伪税控税务端的设备已不能满足网络化运行的要求,尤其是发行、发售系统目前仍使用一体机,未更换通用设备的,各地要在做好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尽快按相应技术要求尽快配置到位,其中第一批地市务必于3月25日前完成,第二、三批地市于4月15日前完成,具体工作的开展情况要及时与省局信息中心联系。
2.税务端操作人员的培训
网络版防伪税控税务端所有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总体上要在4月底前完成,原则上省局负责组织地市一级师资培训,地市局负责组织区县及征收分局各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根据工作进度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批地市征收分局各岗位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于3月22日省局培训班结束后各地立即组织开展,3月28日前完成所有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2)第二、三批地市省局将在4月中旬负责组织地市一级的师资培训,市局、县区局业务和技术系统管理员及征收分局各岗位操作人员的培训班结束后由市局组织开展,4月28日前完成所有培训工作。
3.系统的安装
按照网络版软件的安装要求,系统的安装及调试工作由航天、长城等软件开发单位技术人员亲自操作及现场指导,具体时间如下:
(1)第一批地市于3月25日前到位安装;
(2)第二批地市计划在4月20日左右到位安装。
(3)第三批地市计划在5月份到位安装。
在技术人员到位安装系统期间,各市还需组织好全市所有征收单位报税系统金税卡的集中加载工作。
4.系统初始化前的资料准备
网络版防伪税控系统要求对各级税务机关的区划和管理权限进行相应设置,同时新增设了一些操作岗位,要求对所有岗位操作人员的具体情况逐一设置。这项工作在系统安装完毕将立即进行,为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前期资料的准备工作按以下要求完成:
(1)第一批地市于3月25日前完成;
(2)第二批地市于4月20日前完成;
(3)第三批地市于5月20日前完成。
5.历史数据的准备
网络版防伪税控系统正常运行之前须迁移和升级的历史数据类型包括: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企业发行子系统数据、发票发售子系统数据。各地完成历史数据准备工作的时间进度要求如下:
(1)第一批地市于3月25日前完成;
(2)第二、三批地市,省局将在近期下发数据清理系统软件及相应的设备,具体安排并布置相关的数据清理工作。
(二)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推广方面
在网络版防伪税控系统开通运行后,新的开票系统可正式推广,具体为第一批地市于4月1日推行,6月30日完成全面覆盖;第二批地市5月1日推行,6月30日完成全面覆盖。
为了按时完成以上工作,各地应立即开展以下工作:
1.推行计划的合理安排
各地要根据一般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开票金额、用票量大小等实际情况,合理制定防伪税控系统推广计划并督促计划的落实,按有关要求及时向省局报送相关资料,以便省局统筹安排全省的推广工作。
2.纳税人操作人员的培训
至目前为止,我省防伪税控开票系统覆盖率为40%,尚有5.2万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未纳入防伪税控系统,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在保证培训质量的前提下,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培训工作,确保在6月底前完成所有需自行购机开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培训工作。
3.协助做好开票设备发放的各项工作
新的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纳税人购买两卡(金税卡、IC卡)等专用设备后,可选择购买或利用现有的合乎技术要求的通用设备,也可选购我省自行生产的一体开票机,各地要提前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协助防伪税控服务单位及纳税人之间“两卡”的发放、货款的回收、设备的安装等工作,以保证推广计划的顺利实施。
4.关于主机共享开票系统的推广运用方面
小型企业选用主机共享、集中开票的方式有利于全省6月底前完成防伪税控的覆盖工作,目前总局已确定了三家合符要求的主机共享开票系统设备生产厂家,但开展此项业务涉及的一些具体操作办法如税务部门如何设点、设备如何解决、中介机构如何确保系统的安全、开票的收费标准如何确定等问题还在进一步研究。为了有效开展这项工作,掌握开展这项业务的需求情况,省局已于3月中旬布置了对所有尚未推广防伪税控企业的一般纳税人的摸底调查工作,各地应按要求在3月底前返馈有关信息,待总局有关办法进一步明确后省局再作统一布置。
(三)金税工程二期完善和拓展的其它几项工作任务所涉及的人员培训、系统安装调试等工作,待总局统一部署后再具体组织实施。
四、其它需注意的问题
1.密切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及时报告系统运行存在问题
为了适应我省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推广需要,确保防伪税控系统在2003年6月30日前覆盖所有一般纳税人,我省必须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防伪税控税务端网络版软件,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防伪税控网络版软件在2003年7月1日后才开始全面推行,与之相配套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尚未统一下发,目前的版本也可能会做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因此需要我们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和总结,同时要密切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及时报告和解决系统运行存在问题,确保金税工程的平稳运行。
2.确保网络畅通,保证数据正常传送
金税工程二期完善和拓展后,应用系统将全部上网运行,各地一定要确保网络畅通,遇到问题必须立即解决。
3.切实做好数据处理工作
各地应认真做好防伪税控税务端网络化运行前原系统数据的备份工作,尤其是随着金税二期的不断完善和拓展,新的系统将陆续开通,数据库的管理工作将更繁重,数据库的维护、备份等任务更为重要,系统管理员的作用更加突出,各级税务机关务必做好数据处理工作,确保整个系统的安全运行。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