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2 13:33:42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粤地税发[2003]147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严格执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严格执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粤地税发147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严格执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粤地税发147号
全文有效
2003年6月6日
各市地方税务局:
近年来,为了充分发挥税收调控经济职能作用,国家税务总局、中央有关部门和省政府、省局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对此,各级地税机关务必高度重视,从实践“三个代表”和讲大局的角度出发,树立正确的经济税收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切实抓好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要通过对现行优惠政策进行系统整理、将优惠内容和程序向社会公布、加强政策宣传辅导、简化办理程序等措施,用好用足每项优惠政策,并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解决落实优惠政策的具体征管操作问题,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享受优惠。省局要求各地要切实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惠范围办理减免税手续,要加强管理,严格把关,防止造成滥用税收优惠问题。对不严格执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或人为设置障碍阻碍税收优惠政策贯彻施行的,一经查出,要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一、对违规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严重的要进行全省通报;
二、对违规的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要责令限期纠正,并根据有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纪律处分规定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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