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2 13:27:45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粤国税函[2003]409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行政管理系统的通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行政管理系统的通知
粤国税函409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行政管理系统的通知
粤国税函409号
全文有效
为解决办公自动化系统存在的功能不全面、运行不稳定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全省国税机关行政管理效率,按照全国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省局已将办公自化系统升级为包括我的事务、公文管理和信息资料3个子系统的广东国税行政管理系统,并将逐步拓展其功能。为做好广东国税行政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2003年底前,在省、市局分三批推广应用广东国税行政管理系统。其中,9月在省局机关和韶关、惠州、珠海、东莞、云浮5市局推广应用,10月在佛山、江门、中山、清远、肇庆5市局推广应用,11-12月在其余市局完成推广应用工作。
二、县(区、市)局的行政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由各市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各市局要重视行政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加强对推广应用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保证按要求完成推广应用任务。
四、省局信息中心在各市局推广应用行政管理系统期间,将组织技术人员(含提供技术服务的相关公司的技术人员)负责行政管理系统的现场安装、测试、维护等技术支持工作,公司提供技术服务的费用由省局统一支付。
五、在省局技术人员现场安装、调试行政管理系统前,各市局要做好正式推广应用的有关准备工作。
六、为保证行政管理系统的全省统一,在推广应用过程中,各地不得对行政管理系统软件进行修改和开发。
七、省局成立行政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潘伟景副局长任组长,周家喜、梁世桃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周家喜任主任,办公室成员为张俊兴、彭标生、黄德芬、王曼玲、傅绪桥、郭美莲、范胜光,负责起草行政管理系统推广应用的具体方案、审核业务需求、技术维护等组织协调工作。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00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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