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2 13:13:15

[行业]120000597 电子合同是否也要“贴花”?


电子合同是否也要“贴花”?
[行业]120000597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162号)第一条规定: 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 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为应纳税作证。 你通过电子邮件与客商签订的销售合同,是典型的购销合同。 因此按照上述规定,也应该申报缴纳印花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行业]120000597 电子合同是否也要“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