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粤国税函[2004]216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东莞市国税局实施网上办税的批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东莞市国税局实施网上办税的批复
粤国税函216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东莞市国税局实施网上办税的批复
粤国税函216号
全文有效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在我市国税系统实施网上办税的请示》(东国税发40号)收悉。经研究,省局同意你局作为全省国税系统实施网上办税的试点单位,试点工作须在省局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框架内进行,由省局统一开发软件,确定和配置安全产品和具体安全措施。网上办税的试点工作将在今年内由省局信息中心牵头组织实施。
此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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