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减免税政策落实情况调查活动的公告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减免税政策落实情况调查活动的公告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减免税政策落实情况调查活动的公告
全文有效
2004年8月9日
为了全面了解减免税的基本情况,促进减免税政策的落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的统一部署,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减免税调查活动。现就减免税调查活动公告如下:
一、凡2003年底前已办理地税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个体工商户除外),不论有无减免税事项,均应向我局填报《2003年企业减免税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有减免税事项的企业应按照《调查表》要求逐项填报,没有发生减免税的企业只需填上“企业名称”和“纳税登记号”后交回《调查表》。
二、我局将此次调查委托给深圳市的税务代理机构进行,具体由税务代理机构佩带《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减免税调查证》的工作人员,在各主管分局或税务所的办税大厅或上门发放《调查表》、提供辅导以及回收《调查表》。税务代理机构在受托从事减免税政策落实情况调查活动中,不得向纳税人收取任何费用。对《调查表》内容以外的资料和要求,纳税人有权拒绝提供。
三、减免税调查活动的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至9月10日。
四、为了方便广大纳税人配合税务机关和税务代理机构做好减免税政策落实情况调查活动,我局将关于开展减免税政策落实情况调查活动的有关规定、填表说明等挂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网站”上(网址:www.szds.gov.cn,咨询电话:123662),纳税人可上网查询,也可从网上下载《调查表》。纳税人对自己生产经营活动是否享受减免税问题向税务机关或税务代理机构咨询,对未足额及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可要求税务机关按照政策规定加快办理。
这次调查活动意义重大,有利于掌握我市目前减免税的总体情况,分析研究政策效应,加强减免税管理,促进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以便更好的为纳税人服务。请广大纳税人务必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的配合做好调查工作,确保资料真实,数字准确,填报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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