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2 12:43:35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穗地税函[2005]66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办理2005年度广州市内资业户地方税务登记证件验证的批复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办理2005年度广州市内资业户地方税务登记证件验证的批复
穗地税函66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办理2005年度广州市内资业户地方税务登记证件验证的批复
穗地税函66号
全文有效
2005年3月25日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登记分局:
你局《关于停止办理广州市内资业户2005年度地方税务登记证件验证的请示》(穗地税登发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停止办理2005年度广州市(含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南沙开发区)内资业户地方税务登记证件的验证工作,2005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照常进行。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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