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深地税发[2005]276号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营利性医疗机构免税执行时间相关文件问题的通知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营利性医疗机构免税执行时间相关文件问题的通知
深地税发276号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营利性医疗机构免税执行时间相关文件问题的通知
深地税发276号
全文有效
2005年5月10日
各区局、各稽查局:
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42号)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免税起始时间不明确,我局已向国家税务总局请示,但尚未批复。鉴于此问题正在请示中,经市局研究决定,《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营利性医疗机构免税执行时间问题的通知》(深地税发580号)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营利性医疗机构免税执行时间问题的补充通知》(深地税发517号)无效;对营利性医疗机构3年免税期的起始时间,以其被核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之日为准,请知照。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