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2 12:12:10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穗地税函[2006]238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对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管状况检查的通知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对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管状况检查的通知
穗地税函238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对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管状况检查的通知
穗地税函238号
全文有效
2006.04.06
局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对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管状况检查的通知》(粤地税函〔2006〕111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应结合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加强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档案资料管理的通知》(穗地税函〔2006〕224 号,以下称224号文)的要求,做好有关工作。市局将于2006年5月下旬对各单位落实本通知及224号文的工作情况一并进行检查。
二、2005 年度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中属于外籍人员自查补申报的部分由征收单位填报,属于稽查补申报的部分由相应的稽查局填报。请各单位认真填写有关情况表,并于2006 年4月25日前以电子表格形式报送市局涉外税务管理处。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2006年4月6日
附件:
《关于开展对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管状况检查的通知》(粤地税函111号)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穗地税函[2006]238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对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管状况检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