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2 12:03:27

[案例]130005213 投资者以房产投资联营,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投资者以房产投资联营,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案例]130005213

根据国税函发368号文件规定,投资联营的房产,应根据投资联营的具体情况,在缴纳房产税时予以区别对待。 以房产投资联营的,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且共担联营风险的,按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以房产投资联营,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实际上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的租金收入,因此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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