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国家税务局 东国税发[2007]1号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5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查账报告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5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查账报告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东国税发1号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5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查账报告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东国税发1号
全文有效
2007.01.04
各国家税务分局、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
近年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市注协等部门开展的委托中介机构出具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查账报告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对促进我市企业会计制度规范化建设,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遵从度,降低征纳双方的成本和风险,推动税务代理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此项工作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查账报告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为了巩固取得的成果,确保查账报告的质量,我局联同市财政局、市注协组成3个检查小组,在2006年10月中旬对中介机构出具的2005年度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查账报告进行了质量检查。现将检查的情况、结果及存在问题通报如下,并提出今后整改措施。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2005年在我市登记备案的61家中介机构中,共有54家中介机构为我局代理出具了2377份所得税汇算清缴查账报告。本次检查按照不少于一份不高于5%比例的原则,在该54家中介机构中抽取了195份工作底稿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查账报告规范性(占10分)、工作底稿编制规范性(占75分)、税收业务审查(占15分)三大项目,检查组对抽取的查账报告和工作底稿围绕上述三项检查内容中的64个评分项目开展审查评分。
二、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一)检查结果
经检查组为期两周认真详细的检查,并与被查单位进行反馈核对后,本次检查的54家中介机构平均得分为61.61分(具体名次及评定级次见附件),其中最高得分为东莞市协诚会计师事务所80.90分,最低得分为北京中税达税务师事务所东莞分公司29.90分。得分在70分以上的有15家事务所,为本年度检查底稿质量较好单位;得分在60分以上70分以下的有20家事务所,为本年度检查底稿质量合格单位;得分在60分以下50分以上的有12家事务所,为本年度检查底稿质量较差单位;得分在50分以下的有7家事务所,为本年度检查底稿质量差单位。
(二)处理意见
1.针对检查发现查账报告、工作底稿及有关涉税业务存在的问题,各中介机构要予以高度重视,及时整改。对于涉及代理客户少缴税费的,应迅速联系客户进行纳税调整,主动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税款。凡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属于本次检查发现的涉税问题而未及时主动进行纳税调整补缴税款,造成代理客户少缴未缴税款的,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规定对相关中介机构进行处理,并将情况向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通报。
2.本年度检查评定级次为较差和差的19家中介机构,要及时进行内部整改,加强有关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对级次为差的7家中介机构,如在代理2006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查账报告工作中被检查评定为较差以下级次的,我局将不予认可其当年出具的查账报告,并暂停其下一年度的备案资格。
三、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查账报告、工作底稿编制填写问题
1.查账报告部分项目填写不够完整或不详细。如代理客户未发生个别项目内容的,空置不填写或未作说明。
2.工作底稿装订不规范,对相关审查科目内容编排顺序不合理、不完整,部分科目缺少抽查记录,存在漏审项目现象。
3.内部质量控制制度不健全,三级复核程序没有执行到位,或只是形式表现,缺少实质性复核记录。大部分事务所没有向委托企业出示索取审核需要资料清单,没有记录与客户的交换意见。
(二)工作底稿审查深度不够,质量有待提高。
1.对客户全年收入缺少截止性测试。
2.审核程序不完整。许多项目仅记录审核结论而没有实质性分析测试,不重视证据的采集;部分科目无凭证抽查记录,仅依据客户提供的账面数列示。如对往来账款的审查,相当部分事务所以客户不配合、取证时间不够为由没有发函询证。
3.对常规事项如税前扣除工资、福利费、业务招待费等的审核相对完整,但对部分特殊项目审查则较少或没有审查,如:对利润分配应审查计提盈余公积、公益金及代扣缴个人所得税;对应收应付外汇项目没有进行汇率调整;对当年新办获利后没有按规定进行税率还原折算成对应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4.对收入、成本、费用发生大额变动没有做必要的变动分析或说明,仅罗列客户提供的账面数据。
5.对其他税费的审核过于简单,仅审查记录客户账面发生额,没有按税法规定对视同销售等应税行为深入核查。
6.对重大涉税事项关注度不高,如对关联交易、非货币性交易等业务仅停留在客户账面信息,缺乏应有的抽查、分析程序。
四、完善代理出具所得税汇算清缴查账报告工作的几点意见
(一)各中介机构应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加深对代理业务风险认识,进一步提高查账报告的质量。
(二)我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进一步完善查账报告各项业务规程,制定统一的工作底稿及审核要求,有利于各类型中介机构按照统一的规范围绕所得税汇算清缴这个核心出具查账报告。
(三)加大检查监督力度。我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市地税局针对涉税鉴证业务建立监督机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则加强对中介机构相关业务检查,对违规操作单位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2005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查账报告质量检查情况(国税)排名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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