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海府办[2007]34号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大布匹市场税收征管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大布匹市场税收征管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府办34号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大布匹市场税收征管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府办34号
全文有效
2007年7月19日
各街、局、公司,区府直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中大布匹市场税收征管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大布匹市场税收征管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中大布匹市场的税收征管工作不仅关系到国家财税收入,更是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的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加强中大布匹市场的税收征管工作有利于促进市场的规范有序发展,避免恶性无序竞争。根据区政府《关于加强中大布匹市场税收征管工作的会议纪要》(海府会纪55号)精神,为进一步强化中大布匹市场税收征管,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整治中大布匹市场税收秩序专项工作以“依法治税、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持续发展”为指导思想,采取“涵养市场、培育税源”与“阳光定税”并举的方针,确立“小步快走”、“拧螺丝”的管理思路。针对当前中大布匹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综合整治的工作方式,将重点检查、教育和惩治相结合,通过加强宣传教育、以查促管,同时,通过严格执法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逐步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中大布匹市场的税收征管秩序明显改善,经营业户的依法纳税意识明显提高,市场场主协税护税意识明显加强,综合治理机制明显发挥的总体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成立“中大布匹市场协税护税专项工作小组”,负责研究确定落实中大布匹市场税收征管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各个职能部门和相关街道的工作关系,检查整治工作绩效。
组 长:陈高生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日麟 区财政局局长
沈 杰 区经贸局局长
梁耀权 区协税办主任
邓安超 海珠区国税局副局长
潘仲其 海珠区地税局副局长
吴建明 市地方税务局登记分局副局长
石 真 市国税北区稽查局副局长
孙 强 市地税第三稽查局副局长
邓国华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关 飞 工商海珠分局副局长
范有国 凤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陈永强 海珠区国税局第四税务分局局长
周建军 中大布匹市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陈 敏 海珠区国税局征管科科长
胡智雅 海珠区地税局税征科副科长
卢向青 海珠区地税局管理五科副科长
胡永强 市地方税务局登记分局调查一科科长
林向红 市国税北区稽查局综合选案科副科长
林 忠 市地税第三稽查局二科副科长
李永明 海珠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马 军 凤阳工商所所长
钟智江 凤阳街派出所所长
陈家仪 凤阳街社区服务中心负责人
曾洲波 凤阳街出租屋管理中心负责人
许 斌 中大布匹市场管委会商务中心经理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凤阳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主任:陈永强;副主任:周建军、陈敏、胡智雅、卢向青、胡永强、林向红、林忠、李永明、马军、钟智江、陈家仪、曾洲波、许斌。办公室成员由海珠区国税局第四税务分局4人、海珠区地税局4人、市国税北区稽查局2人、市地税第三稽查局2人、市地方税务局登记分局2人、凤阳街道办事处2人,中大布匹市场管委会2人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每一次现场整治行动和现场指导,检查协调,监督以及整治情况的收集和信息报导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今年整顿和规范中大布匹市场税收秩序的工作重点,要逐步建立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一)调查阶段(2007年6月)。
由区协税办牵头,海珠区国税局、海珠区地税局、市国税北区稽查局、市地税第三稽查局负责具体实施,工商海珠分局、凤阳街、中大布匹市场管委会配合,对中大布匹市场的纳税情况进行摸查。重点摸查中大布匹市场内各场、部分有代表性的有证照经营户以及部分无证照经营户税收缴纳情况,并分析这些场主、经营户应纳的税额,形成统计表,作为下一步决策依据。
1、对市场场主进行调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集贸市场分类管理办法》,落实管理措施,要求市场场主每季填写《市场承租户经营信息表》,及时提供市场内纳税人的户籍变化、物业费用、房屋租金、水电费用,将实际经营情况与目前税收情况进行对比分析,为专项行动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并为专项行动找准切入点。
2、对场内纳税人进行典型调查。
根据日常管理掌握的情况,定期和不定期派出税务干部和派驻的代征协管员对中大布匹市场内各专业市场及周边业户的经营户数、经营规模、经营情况、征管情况、税收情况进行典型调查,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定额标准,实行“阳光定税”。
(二)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6月-7月)。
在专项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区协税办牵头,海珠区国税局、海珠区地税局、中大布匹市场管委会召集各场主召开动员会,下发纳税情况自查表,并要求各场主召集各经营户进行动员,如实填报。
1、开展场主层面的税法宣传。
在前期组织中大布匹市场部分场主召开座谈会,宣传整治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组织场主自查并通过场主取得场内业户经营情况数据,在此基础上,继续加大对场主的税法宣传和增强纳税意识教育,加强沟通联系,进一步了解市场的经营状况,要求场主积极支持配合区政府及税务部门的工作,以场为单位,以铺为基数,理顺各个专业市场的税收秩序,并以税负、征收额等相关指标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其协税护税应有的作用。
2、开展业户层面上的宣传及自查。
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税法宣传,采取场内设点、上门、网站、电话等渠道,派发单张指引现场辅导、公告案例、曝光“钉子户”等形式,在专业市场进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行动声势。在宣传辅导、合理核定定额和确定税款入库方式的基础上,要求业户自查自纠补办税务登记或进行申报,税务部门对业户自查情况审核后,督促未办税务登记业户补办税务登记,漏征漏管户补缴应纳税款。
3、重点打击假停、歇业户。
对于目前出现的假歇业、实营业的状况,严格把好前台关和中介关。一是办税大厅前台把好歇业关。凡涉及中大布匹市场的业户一律不得直接歇业注销,要经管理员实地核查,主要核查业户原注册的是否已不再续租(场主出具书面证明)、原基本帐户是否已注销(提供银行帐户核销单)后方可按实际情况处理。二是对中大布匹市场业户的税务中介代理,要从严审查其办理涉税事项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一旦发现其有提供虚假资料,协助业户虚假注销的行为,即将采取公示、上报市税务部门取消其相关鉴证资格的手段予以遏制。
4、分类设置税款收入预警指标。
积极探索对市场的布料、辅料、配料、窗帘等各项销售种类进行纳税评估,对每个专业市场设置税款收入预警指标,作为日常管理的纳税评估底线参考,通过量化管理,进一步规范专业市场秩序,增强场主的税收敏感度,堵塞征管漏洞,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三)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阶段(2007年6月-12月)。
在专项工作小组领导下,由区协税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清查行动。要通过清查,促使每一个经营户都依法纳税,将所有经营户纳入管理,实现先管住再管好。
1、制订整治任务时间安排表。
采取由外至内、从小到大、循序渐进,重点突破的策略,挑选若干具有示范意义的专业市场,加大整治的力度,并进行任务分解,落实责任。
2、对中大布匹市场的经营业户进行清查。
在专项工作小组领导下,联合中大布市管委会、工商海珠分局、海珠区国税局、海珠区地税局、市国税北区稽查局、市地税第三稽查局、凤阳街、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共同行动,对场内个体业户进行一次彻底清理排查,全面摸清漏征漏管户、假注销户、假停业户和非正常户,夯实户籍控管基础,并实地核查业户经营情况,把握好场内个体税源底数。
3、综合治理,实施源头控管。
中大布市管委会在对专业市场的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税款征收、租赁合同登记等进行现场管理中,要协助税务机关摸查商铺的转租和每个档口的经营状况,督促各场主及时报送业户承租情况,实行有效监控。
4、强化征管,堵塞税收漏洞。
(1)规范税务登记管理。各类市场内所有有固定门面和摊位的经营户,不论是否经营商品,是否达到起征点,是否独立纳税,都必须依法登记,纳入监控,并辅以积极推行代征户简并征期等征收方式,提高商圈税收纳税户占整个地区的比重。工商部门和市场主办单位给予配合,在经营户取得门面和摊位经营权时,督促其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2)加强对场主经营管理和整治“仓库”及“不开发票”现象。对于中大布匹市场中的专业市场户数、物业出租、管理费用、房屋租金、水电费用进行摸查核实;对于以“仓库”为名义暗中经营的档口,经调查后一律按正常经营地进行工商登记和征税;对于纳税人不按规定开具发票或隐瞒收入等行为,一经核实予以重罚,并在专业市场出入口将其曝光。
(3)建立“一户一档”式电子台帐。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上建立“一户一档”式的电子台帐,按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要求,加强逐户的涉税事务管理,及时全面掌握每个场主、每个档口的经营信息。
(4)实行差别化的分类管理。对纳税人是场主的,推行查账征收。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对大户坚持按季调整,中户按半年调整,小户按年调整,确保定额的真实性,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税收经济协调发展因素。
(5)推行布匹行业的专项稽查。发挥市国税北区稽查局和市地税第三稽查局的专业优势,对布匹行业进行专业稽查,总结经验。
(6)实行“场主自行报告制度”。中大布市管委会要与场主签定综合治理责任书,强化其社会责任感,明确场主必须履行协税护税义务,增强约束力和纳税意识。场主要定期自行报告场内业户变更情况、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包括业户数、出租情况、物业管理现状、税务登记、纳税情况等)。
5、实行“协税员网格式管理制度”。
通过对协税员分组划片管理、建立日常巡查巡管制度,密切监控场内业户实际开业经营情况,核实场主所提供数据,把握工作主动权。
6、震慑违法行为。
在中大布市管委会设立举报点和举报电话,在中心位置设立举报电话公告牌。联合市国税北区稽查局、市地税第三稽查局、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打击,重点对在自查阶段零申报、有举报线索、经营规模与申报收入明显不符、日常征管发现较大问题的业户及钉子户进行税务检查,查出偷税问题依法从严处理,并予以曝光,起到警示教育的目的。
四、工作要求
(一)中大布市管委会推行红黄牌制度。要求各场主签定协税护税责任书,明确其对场内业户负有税务管理责任,积极配合税务机关落实管理制度。实施红黄牌制度,对不依时缴交税款的业户,每次逾期纳税给予一次黄牌警告,并记录在案,一年内累计三次黄牌,则予以红牌清退,并将此规则作为业户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与其签订补充协议,通过利益约束其行为。
(二)公安部门密切配合。由于中大布匹市场历史形成的复杂环境,牵涉行业投资方、竞争者、同乡人员的利益,且属于城中村地域,工作开展的难度较大,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工作,保证整治行动开展的有效性。
(三)建立每月例会制度。每月定期由区协税办按照专项工作小组的工作要求,牵头召开中大布匹市场协税护税专项工作小组会议,通报当期有关情况,协调需要解决的问题,研究相应措施办法,形成税收政策法规有效执行的协税护税机制。
(四)完善税收奖励机制。对组织征管、协助税务部门组织收入、清理漏征漏管户以及举报偷逃税案查处的部门和个人,制定奖励方案给予考评奖励。
五、工作分工
区协税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检查和督办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和计划完成情况。
海珠区国税局、海珠区地税局、市国税北区稽查局、市地税第三稽查局、市地税局登记分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税法宣传、登记检查、征管工作,要求业户自查自纠,实行重点稽查,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对目前仍不具备办理工商登记条件的无证照业户,给予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规范征收管理等工作。
凤阳街道办事处、中大布市管委会负责摸查中大布匹市场及周边的经营户数,分别统计持证经营户数和无证经营户数,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宣传动员,召开场主会议,派发宣传单张,安全保卫维护现场执法秩序,并做好相应的后勤保障工作。
区公安分局凤阳派出所负责打击渗入市场经商领域有黑社会背景的帮派势力及欺行霸市行为,严惩暴力抗法行为,保障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整治工作的顺利展开。
工商海珠分局负责查处无照经营业户,对具备办理工商登记条件的无照经营业户,责令限期办理工商登记,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部分可办理工商登记的无照业户先给予登记,以维护中大布匹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区财政局根据中大布匹市场税收征管工作情况,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结合协税奖给予一定奖励。
六、工作责任
(一)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整治目标、职责,落实整治措施和责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做到整治工作任务明确,责任清晰,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团结协作,确保整治成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横幅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发动各场主、业户等积极参与整治行动。
(三)在整治行动中,要坚持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对徇私枉法等行为予以党纪、政纪处理。
(四)各参与单位的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开展的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认真检查本单位整治措施、责任的落实情况和整治效果,促使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每次整治行动的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将整治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书面上报区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中大布匹市场税收征管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排表
序号 整治工作阶段 整治工作内容 参与职能部门 行动时间
一 市场调查阶段 1、中大纺织商圈内各专业市场及周边业户的经营户数。 2、持有工商、税务登记的经营户数。 海珠区国税局、海珠区地税局、中大布市管委会、凤阳街社区服务中心、凤阳街派出所。 6月20日~7月10日
3、无照经营的户数。 4、注销、停业、非正常户的户数。
二 宣传发动阶段 1、召集部分场主召开座谈会。 2、召集场内税务代理中介机构座谈会。 在中大布市张贴税法宣传横幅,场内设多处宣传点,出动宣传车巡回税法宣讲。 4、对场内各业户派发税法宣传单张。 海珠区国税局、海珠区地税局、中大布市管委会、凤阳街道办事处、国税北区稽查局、地税第三稽查局、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凤阳街派出所、凤阳工商所。 7月1日~7月15日
三 自查自纠阶段 1、由各场场主填报 《市场承租户经营情况表》。 2、由各经营业户填报《2006年度纳税情况自查表》(表一); 《补缴应纳税款入库申报表》(表二)。 海珠区国税局、海珠区地税局、中大布市管委会、凤阳街道办事处、凤阳派出所。 7月16日~7月30日
四 重点整治阶段 1、全面清查无照经营户,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补缴税款通知书。 2、对漏征漏管户、假注销户、假停业户和非正常户发出限期补缴税款通知书,并责令其重新办理工商、税务(临时)登记手续。 专项工作小组所有职能部门参加,按分场(分片)设若干检查工作组。 8月1日~12月30日
五 整治总结阶段 1、各职能部门总结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效和经验,并书面报给区协税办。 2、召开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会议(时间另定)。 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 11月1日~11月20日
附件2:专项工作小组及部门联系人名单
部门 姓名 单 位 职务 办公电话
组长 陈高生 区政府 副区长 84478706
副组长 张日麟 区财政局 局长 84486553
沈 杰 区经贸局 局长 84236185
梁耀权 区协税办 主任 34389025
邓安超 海珠区国税局 副局长 84266003
潘仲其 海珠区地税局 副局长 89000100
吴建明 市地方税务局登记分局 副局长 38332008
石 真 市国税北区稽查局 副局长 34388600
孙 强 市地税第三稽查局 副局长 89000288
邓国华 区公安分局 副局长 83117707
关 飞 工商海珠分局 副局长 89000062
范有国 凤阳街道办事处 副主任 84078567
办公室 主任 陈永强 海珠区国税局第四税务分局 局长 84266651
办公室副主任 周建军 中大布匹市场管委会 常务副主任 34306993
陈 敏 海珠区国税局征管科 科长 84266161
胡智雅 海珠区地税局税征科 副科长 89000187
卢向青 海珠区地税局管理五科 副科长 89000168
胡永强 市地方税务局登记分局 科长 38332048
林向红 市国税北区稽查局综合选案科 副科长 34388623
林 忠 市地税第三稽查局二科 副科长 89000392
李永明 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 大队长 89012799
马 军 凤阳工商所 所长 84302460
钟智江 凤阳街派出所 所长 34307283
陈家仪 凤阳街社区服务中心 负责人 84075731
曾洲波 凤阳街出租屋管理中心 负责人 84271561
许 斌 中大布市管委会商务中心 经理 34307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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