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2 11:25:26

广东省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珠地税函[2007]357号 广东省珠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批转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外籍人员税务资料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珠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批转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外籍人员税务资料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
珠地税函357号

广东省珠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批转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外籍人员税务资料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
珠地税函357号
全文有效
2007年11月30日
稽查局、各区(分)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省地税局《批转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地税函73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参考广州市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总结和及时向市局反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探索进一步完善我市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管理的新途径、新办法。
附件:批转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外籍人员税务资料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粤地税函734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加强对外籍人员涉税信息的占有和管理,是强化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管理的关键。2006年,全省地税系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圆满完成了建立外籍人员纳税档案的基础性工作,得到国家税务总局检查组的充分肯定。但是,如何对已建立的“一户一档”和“一人一档”涉税资料实现精细化和动态化管理,仍有待深入研究和解决。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制订的《广州市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税务资料申报管理办法》在强化外籍人员涉税信息动态管理方面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值得肯定和借鉴。现将《广州市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税务资料申报管理办法》(穗地税发227号)批转给你们,希各地结合实际,参考广州市的经验和做法,强化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管理,并及时向省局反映管理中遇到的问题。省局将综合各地的管理经验和所反映的问题,制订并完善全省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涉税资料管理办法,推动我省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管理迈上新台阶。
二O O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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